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私搭乱建及广告招牌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G20260913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私搭乱建及广告招牌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私搭乱建及广告招牌拆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序号 | 品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 | 是否有进口产品 |
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私搭乱建及广告招牌拆除项目 | 一项 | 详见第二章 | 400000.00元 | 否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限额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①现场获取;②线上获取
3.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9:15-9 :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楼206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楼206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
①投标登记表。
②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③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④办理报名事宜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线上获取方式需提供上述资料及缴费凭证逐页签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zzhzbb@163.com)(所有资料原件以邮寄方式送达),审核通过后即为登记成功。标书款缴费账号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津东支行
账 号:800155597602022
注:仅接受对公转账,汇款时并请备注项目简称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zzhihe.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23号40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顺安写字楼A座2楼2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161700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1617003
邮箱:gzzhzbb@163.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余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20-81617003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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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经理
手 机:18022366030
邮 箱:767877449@qq.com
公 司: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浣南东街26号206房